一起发生在三十年前的黄金扣押事件,近日再次进入公众视野。当事人持续追索其被扣押的财产,而当地警方的最新回应是“正在积极研究”。这一跨越了漫长时光的案件,不仅关乎个人财产的归属,也引发了关于执法程序与公民权利保障的讨论。
三十年前的机场扣押事件
据当事人潘永嘉陈述,1994年,他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为由抓获。警方同时扣押了他声称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黄金,总计2859.2克。此后,潘永嘉的妻子缴纳了5万元保证金,他得以取保候审。然而,潘永嘉表示,在随后的三十年里,他从未收到过任何关于此案的正式终结法律文书,如撤案决定书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,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他而言始终成谜。
漫漫追索路与警方的回应
今年1月,潘永嘉正式委托律师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。但盖州市公安局很快出具了一份《不予受理决定书》,理由是潘永嘉的赔偿请求“已超过时效”,不符合受理条件。这一决定并未平息争议。潘永嘉方面透露,在正式申请赔偿前,他曾多次联系盖州警方询问案件及黄金下落。一段据称为2024年8月的通话录音显示,警方工作人员称,当年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已去世,另一经办人也已退休,且退休人员表示不清楚案件现状。
更棘手的是关于被扣黄金的去向。盖州警方曾向当地人民银行发函查询,得到的回复是,因2012年洪水淹没了银行旧址,相关档案丢失、账目被毁,已无法查找当时的黄金交售记录。信息的断层使得财产追索陷入僵局。
法律争议:扣押状态与时效之争
对于盖州警方“超过时效”的说法,潘永嘉及其代理人提出了明确异议。他们认为,警方既无法证明已将扣押的黄金依法交售,也未提供证据表明已对该财产作出处理并将决定送达当事人。因此,从法律角度看,对涉案黄金的扣押行为应被视为处于持续状态,当事人提出的返还财产请求并未超过法定时效,警方应当受理并作出决定。
为了支持这一观点,潘永嘉的代理人援引了公安部2021年处理的一起类似案例。在该案中,公安部对青海省公安厅扣押公民黄金一案作出复议决定,详细阐述了赔偿请求时效、申请性质等关键法律问题,并最终责令青海省公安厅在限期内作出决定。代理人主张,盖州警方应参照公安部的上述复议精神,结合本案实际情况,依法妥善处理。
目前,潘永嘉已就盖州市公安局的不予受理决定,向营口市公安局提起了复议申请。
警方最新表态与事件走向
面对媒体的询问,营口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于近日作出回应,表示该局正在积极研究此事,并将尽快向复议申请人作出答复。这一表态让事件的解决露出一线曙光,但最终结果仍有待官方正式的决定。
这起跨越三十年的个案,折射出完善执法规范、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以及健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制的重要性。每一个案件的处理,都是对法律公正和程序正义的一次检验。公众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依法、公正、高效地查明事实,给出一个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答复,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